第二百零六章:令人期待的送礼环节_重回1986小山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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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百零六章:令人期待的送礼环节

  当天晚上,高明程带着许多美去了高国兵家,在这里吃了晚饭。

  许多美并没有生病,只是路途辛苦导致的疲累,在宾馆休息几个小时后,她的状态就好了很多,但想要彻底恢复,还得好好的休息几天才行。

  这一顿饭,气氛十分和谐。

  高岳表示很喜欢高明程送的手表,戴在手上,感觉很好看,和之前那块庐山牌手表一比,这块能好看一百倍!

  并且特别的时尚科技,在看到它的第一眼,高岳就移不开视线了,这会儿手表正牢牢地戴在他的手腕上呢,并且时不时要低头看一眼。

  婶婶赵冬梅也表示很喜欢高明程送的鲍鱼,鲍鱼的名声,那是自古以来就有的,一向被视为珍贵之物。

  他们这儿不临海,几乎吃不到什么海产品,所以能够收到珍贵的鲍鱼,的确很让人高兴。

  吃过晚饭,大家又聊了近一个小时,直到九点多,高明程才带着许多美离开,离开时,是骑着自行车的。

  明天一大早,他们就会直接返回高家村。

  说是一大早就出发,但其实一觉睡到了上午八点半,别以为这还很早,对于经常六点半起床的许多美来说,已经很晚了。

  两人随意吃过早饭,然后就准备回村了。

  昨天高明程就卖掉了电子手表和蛤蟆镜,所以携带的东西直接少了一半,高明程将装衣服的袋子用绳子绑在前面的横杆上,后面的许多美就只需要拿着一个小包就行了。

  这个小包里面,有他们给家里人带的礼物。

  为了方便和以示公平,都是统一送的那种便宜的电子手表,这玩意新奇又实用,关键是批发价也相对便宜。

  高明程踩着自行车踏板,速度简直快的要出现残影了,六月底的风穿过一片片山林,吹佛在他们的身上,给人带来一丝丝的凉意,等到中午和下午时,那风中仅剩的凉意就会消失,化为灼热。

  赶在一天最热之前,高明程和许多美终于回到高家村了。

  看到熟悉的村子,许多美竟然有种奇异的激动。

  在外面跑了一趟后,再回到这里,就有种安心感。所谓,金窝银窝不如自己的狗窝,而落叶归根的思想,是古往今来许多人都共有的一种情绪。

  刚进村子,就有村民看到了他们,于是都询问起来。

  所有人都知道他们是去了羊城,也都知道羊城在很远很远的地方,而那里也很繁华富裕。

  盛情难却,高明程只得把自行车停在村口最大的那棵樟树底下,这棵樟树有百年树龄,树冠蔽天,是遮阴纳凉的最佳场所,也是村里八卦流言的诞生地。

  高明程口才好,那是大谈特谈羊城之旅,把一路上有趣的见闻都说的极为风趣,引人心动。

  于是,想出远门见见世界的念头,就此植入年轻一辈的脑海中。

  这会儿出门的人少,等到九十年代,村里的年轻人就会渐渐都走出这个村子,进入到陌生的大城市中。

  他们有的人在工地干活,有的人在工厂干活,也有人做起了小生意。

  高明程的堂叔高繁茂的两个儿子,就去了皮革出名的那个城市,先是做小工,后来自己也开了一家皮革厂,做起了皮衣销售,赚到了不少的钱。

  这是后话,但令高明程没想到的是,正是因为自己这次的夸夸其谈,使得两位堂兄早了两年出门干活了。

  话说的差不多后,高明程就寻了个理由脱身离开了,否则被人缠住,那是说上一天一夜都说不完的了。

  回到家中,高明程见许多美的状态仍旧不太好,于是说道:“你在家里休息,我出门去送东西。”

  许多美的确有些疲累,但硬撑的身体说道:“我二姐和哥哥的礼物,我还是先送去吧,省的她说三道四。”

  可见许多美也是很清楚她二姐的为人的,于是她拿着两块电子手表去了她二姐家。

  这次出远门,让她哥哥帮着照顾家里的牲畜和地里的庄稼,除了礼物,还要有工钱的。

  高明程没参与许多美姐妹间的事情,他把带回来的东西重新整理了一番,把要给高守旺那边送去的样衣都用一个袋子单独装好,然后又单独装上礼物。

  他蹬着自行车,再次出门而去。

  先去了高守旺家,还未进门,就听到里头传来踩缝纫机的声音,以及女孩子们叽叽喳喳的说话声。

  仔细一听,原来话题还是有关于他的。

  关于他从羊城回来的消息,早已经传遍整个村子了。

  但高守旺等人都还稳得住,因为他们知道,等高明程收拾好后,肯定会到这里来的。

  “守旺叔!飞霞婶子!我来了!”高明程把自行车放在院门边上,提着一大袋的东西笑着走了进去。

  “二哥!”高淑芳第一个站了起来,满脸喜悦的看着高明程。

  在场的人中,只有她和高明程的关系最亲近,一母同胞的兄妹。

  高守旺和董飞霞也站不住了,快步走到高明程身边来,两人的眼睛都盯着那个大袋子,神情隐隐激动。

  他们已经把所有的钱,都投入到制衣厂了,因此都很想好好的干出一番事业来。

  其实他们之所以会这般努力,和他们的儿子有关。

  在一次信中,他们的大儿子委婉的表示自己谈了对象,对象身份不一般,以后可能不会退伍转业回乡之类的。

  高守旺和董飞霞看了,又是高兴,又是伤感。

  老一辈的人,自然是不希望离开土生土长的家乡,同时他们觉得女方身份高,那么自己的儿子就跟入赘一样,这让他们心里又多少有些不是滋味。

  上辈子他们没法,只得认了,之后为了照顾孙子,更是举家搬迁,从此再也没有回到高家村来了。

  但这辈子,他们和高明程有了交情,并且高明程表示想去县里开服装店。

  卖衣服,那自然就得进货,既如此,那么他们何不弄一个制衣作坊出来,制作成衣出来卖呢?

  董飞霞有手艺,她女儿也有手艺,再带几个徒弟,一个草创班子就这么出来了。

  只要制衣厂做起来了,有了钱,那就有了底气,即使女方身份高,他们也不至于直不起腰杆来。

  但她们的阅历有限,虽然做了十来年的衣服,但来来回回,做的款式都差不多,她们所见不多,所会的自然也不多。

  好在这时高明程又提出,他会带许多美出门见世面,顺便把羊城那边流行的衣服都买回来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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